据最新消息,2021年3月5日,皮卡车网小编通过防城港交警于2020年9月1日发布的《【公示公告】@货车司机 注意啦!9月16日起这些路段大货车限行!》、2021年1月20日发布的《【公示公告】关于调整港口区城区道路货车和拖拉机限制通行的通告》两篇文章了解得知,目前广西省防城港市的货车限行政策主要限行核载4.5吨以上(含4.5吨)的中型、重型货车。皮卡车属性归类为轻型普通货车,故不在限行范围之内。具体限行政策如下:
【公示公告】@货车司机 注意啦!9月16日起这些路段大货车限行!
关于调整完善防城港市城区货车(中型、重型)及拖拉机限行区域的通告
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,优化防城港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,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,改善空气质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,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,需要调整完善防城港市城区货运车辆及拖拉机限行区域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对象
核载4.5吨以上(含4.5吨)的中型、重型货车及拖拉机,在限行区域内禁止上述车辆进入。因生产、经营、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防城区、港口区限行区域的车辆,经辖区公安交警、城市管理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批准,办理《临时通行证》后方可进入。
二、限行区域
港口城区:江山大道(不含)以南,东湾大道(不含)以西,针鱼岭大桥(不含)、跨海大桥(含)以东为限行区域;防城城区:防城区洗猪河以南、防钦路与珍珠大道(不含)交接口以西、防东路与S312线(不含)交接口以东、群星大道金花茶大道路口以北为限行区域。
上述限行区域以道路上设立禁止驶入标志牌为准。
三、限行时段
限行时段为全天24小时,已办理《临时通行证》的车辆,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、时间行驶,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时段通行。
四、重点路线绕行
(一)钦防高速出口至防城区江山乡、东兴市方向:钦防高速出口—北部湾大道玉罗岭立交右转下江山大道(金花茶大道、江山方向)—针鱼岭大桥—防江一级公路—防城区江山乡—东兴市。
(二)钦防高速出口至企沙镇、北部湾码头东门方向:钦防高速出口—北部湾玉罗岭立交右转下江山大道(东湾大道、企沙方向)—沙企一级公路(或东湾大道)—企沙镇(或北部湾码头东门)。
五、实施时间和措施
通告自2020年9月16日零时起实施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管理,严格依法查处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依照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指示通行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特此通告。
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0年9月1日
【公示公告】关于调整港口区城区道路货车和拖拉机限制通行的通告
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,优化港口区道路通行秩序,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,改善空气质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,经相关职能部门研究,需要对港口区城区道路货运车辆和拖拉机的通行限制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对象
原港口城区限行区域江山大道(不含)以南,东湾大道(不含)以西,针鱼岭大桥(不含)、跨海大桥(含)以东限行对象调整为各类危化品运输车辆、核载4.5吨以上(含4.5吨)的中型、重型货车及拖拉机。
上述车辆因生产、经营、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港口区限行区域的,需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,办理《临时通行证》后方可进入。
二、限行区域
原港口城区限行区域江山大道(不含)以南,东湾大道(不含)以西,针鱼岭大桥(不含)、跨海大桥(含)以东限行区域不变,新增港口区渔洲坪建政路(含)、龙山南路(含)与东湾大道(不含)连线封闭区域。
上述限行区域以道路上设立禁止驶入标志牌为准。
三、限行时段
限行时段为全天24小时,已办理《临时通行证》的车辆,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、时间行驶,避开上下班高峰期时段通行。
四、实施时间和措施
通告自2021年01月29日零时起实施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管理,严格依法查处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依照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指示通行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。
特此通告。
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
2021年1月20日
如您对我们整理的防城港市皮卡限行政策有疑问,也可致电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:0770-2880610,同时建议关注防城港交警微信公众号:fcgjj122,了解更多交管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