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皮卡解禁限行政策最新消息
通过上图可以看出,目前湖北省皮卡限行政策如下:
武汉市、黄石市(大幅度放宽皮卡限行政策)
鄂州市、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、黄冈市、荆门市、荆州市、十堰市、随州市、咸宁市、襄阳市、孝感市、宜昌市(皮卡均不限行)
1.取消进城限制城市。十堰、荆州、襄阳、鄂州、荆门、黄冈、孝感、咸宁、恩施、仙桃、潜江、天门、随州、神农架林区、江汉油田等15个市(州)全区域、全天候取消限行。
2.放宽进城限制城市。武汉、宜昌、黄石等3个市放宽进城限制。武汉市三环线(含三环)以内参照现有货车通行管理办法实行禁行,三环线以外一律不限行;宜昌市中心城区(东起桔城路、西止黄河路、南起夷陵长江大桥、北止城东大道),早、晚高峰时段(7时至9时、17时至21时)禁止通行, 其他路段、时段一律不限行;黄石市杭州东路、桂林北路禁止通行,杭州西路、桂林南路高峰时段限行,其他路段、时段一律不限行。(以上内容更新于2021年1月11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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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最新消息2020年12月18日,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《解除本埠多用途货车部分道路限行管理措施》得知:
经前期专题研究,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、召开行业座谈会等工作流程,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本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,发布《关于解除本埠多用途货车部分道路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除长江大桥、江汉桥、长江隧道、长江公铁隧道全天24小时,二环线(含主线、辅路、匝道)及以内道路每日7:00—9:00、16:00—19:00外,允许本埠多用途货车通行本市货车限行区域及道路。
二、违反本通告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予以处罚。
三、按照公安部《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》(GA802-2019)机动车结构分类,“多用途货车”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、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(含驾驶人)、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、货箱栏板(货厢)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、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。
四、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1日开始施行。有效期为5年。
多用途货车与皮卡车是什么关系?
“皮卡车”是多用途货车的俗称,但不是所有的“皮卡车”都是“多用途货车”。
在2020年3月1日之前,因没有“多用途货车”这一车型类别,“多用途货车”按照轻型栏板货车或轻型普通货车等车辆类型登记。本《通告》解除的多用途货车包含2020年3月1日前在本埠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、轻型厢式货车等符合“多用途货车”标准的车辆。
自2020年3月1日起,只有按照“多用途货车”登记的车辆才在此次解除范围以内。
外埠多用途货车能不能在武汉市通行?
多用途货车具有客货两用的特点,属于货运车辆。为与武汉市货运交通管理措施保持一致,同时,避免外埠多用途货车对我市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,此次取消多用途货车进城限制仅针对武汉本地多用途货车,也就是鄂A牌照多用途货车。
外埠多用途货车确需通行武汉市限货区域内的,可按照相关规定,申请办理通行证。目前,本埠限货区域按照2019年8月发布的《关于加强我市载货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》执行。
违反通行规定的多用途货车如何处罚?
武汉交警将通过路面查验、电子警察等方式,核查多用途货车上路行驶等情况。对发现的多用途货车违反《通告》规定违禁通行的,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以“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”,作出罚款200元,并记3分的处罚。
通告有效期5年过后多用途货车还能通行市内道路吗?
本《通告》有效期为5年,通告到期后,市公安交管部门部门将按照国家、省市多用途货车通行有关政策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或延期。
整理过程中也发现不少有意思的情况,比如有些地方只对核载质量0.5吨以上的货车限行,而大部分皮卡核载质量在0.5吨以下,这样的情况我们便认定其皮卡不限行。还有些城市只有少部分道路限制货车以及皮卡通行,但大部分区域可畅通无阻,我们也算作是皮卡不限行。再比如有些地区虽限行皮卡,但是办理入城证或通行证便可通行,且入城证办理相对简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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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于2021年1月11日进行第一次修改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