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2月11日,皮卡车网小编通过绥化交警支队微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《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关于调整北林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一文了解到,目前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皮卡车型全面解禁,不受货车限行政策影响。具体文件如下:
为进一步均衡市区路网交通流量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优化城市配送货车通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经市政府批准,调整市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货车类型
本通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、低速货车、特殊结构汽车、轮式自行机械车、轮式装载车、专项作业车、牵引车、挂车。
二、限行措施
(一)每日早晚高峰时段(6时至9时、16时至19时),下列道路禁止货车通行:
北林区:康庄路、黄河路(广顺街至北辰路)、中直路(广顺街至新兴街)、广顺街(康庄路至黄河路)、广盛街、广源街、广安街、中兴大街、人和街、民和街、祥和街、福和街、新华街、红星街、迎宾路、新兴街(科研路至中直路)、花园街(中直路至长江路)。
(二)每日6时至19时,下列道路禁止重型载货汽车、低速货车、轮式自行机械车、轮式装载车、特殊结构汽车通行:
北林区:康庄路、黄河路(广顺街至北辰路)、中直路(广顺街至新兴街)、广顺街(康庄路至黄河路)、广盛街、广源街、广安街、中兴大街、人和街、民和街、祥和街、福和街、新华街、红星街、迎宾路、新兴街(科研路至中直路)、花园街(中直路至长江路)。
三、其他通行规定
1、新能源货车:轻型、微型、中型新能源货车全天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;重型新能源货车,按照普通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通行。
2、皮卡车:全天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。
3、冷链运输车:早晚高峰以外时段,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。
4、护栏清洗车、生活LJ运输车、洒水车、清扫车:早晚高峰以外时段,不受禁行道路和禁行时间的限制。
5、工程救险车: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时,可不受前款规定限制;非执行抢险救援任务时,按照普通载货汽车的相关规定通行。
6、货车通行码使用规定及城市配送货车停靠规定另行发布。
四、通告实施
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0日起实施,以本通告规定为准。
五、附则
(一)皮卡车:是指采用轿车车头和驾驶室,同时带有敞开式货车车厢的车型。
(二)中型载货汽车: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 的载货汽车,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,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。
(三)重型载货汽车: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。
(四)专项作业车: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,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(包括卫生医疗)作业的汽车,如清障车、高空作业车、吸污车、仪器车、监测车、电源车、通信车、电视车、采血车等,但不包括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而座位数(包括驾驶人座位)超过9个的汽车(消防车除外)。
特此通告。
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
2021年12月5日